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纏訟17年紅火案 辜仲諒更三審判「無罪」

时间:2024-09-20 05:08:39 出处:探索阅读(143)

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涉及紅火案,纏訟纏訟了17年,年紅高等法院更三審今(30)天宣判,火案辜仲諒無罪!辜仲

辜仲諒在紅火案中,諒更一審遭判9年,審判二審加重為9年8個月,無罪更一審時判3年6個月,纏訟更二審獲判無罪,年紅如今更三審結果出爐,火案維持更二審無罪判決,辜仲稍晚高院將公布理由。諒更

纏訟17年紅火案 辜仲諒更三審判「無罪」

辜仲諒當時遭指控,審判2006年擔任中信金控副董事長及中信銀行董事長期間,無罪指示時任中信金法人金融執行長的纏訟前妹婿陳俊哲、中信金財務長張明田等親信,買進兆豐金股權及大量連結兆豐金控股票的結構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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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金管會核准中信金收購兆豐金股權後,辜仲諒未經中信銀行董事會批示,將這批結構債賣給陳俊哲控制、資本僅1美元的海外紙上公司Red Fire(紅火公司),等兆豐金股價因中信金獲准轉投資而上漲,再由「紅火」贖回結構債,從中獲利新台幣10億元,檢方因此依違反《證交法》等罪起訴辜仲諒等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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